刘超主持召开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0-12-01绵阳要情

刘超主持召开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

突出抓好乡村治理创新城市基层治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

以城乡基层高水平治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月1日,市委书记、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主任刘超主持召开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突出抓好乡村治理,创新城市基层治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以城乡基层高水平治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了全市城乡基层治理、涪城区城市基层治理、三台县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建立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市级示范体系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在城市社区开展分类治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绵阳市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企业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筹建“中国(绵阳)科技城城乡基层治理学院”的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思考、主动谋划,推动城乡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实现良好开局,全市城乡基层治理成效经受住了抗疫和防汛两场大战大考的检验,绵阳成为第一期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全省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市。

   

会议强调,要突出抓好乡村治理。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完善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党组织架构,加强镇村基层党组织制度机制建设,确保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地位;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严格落实县乡党委抓换届工作的责任机制,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带头人。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围绕五类乡镇的权力基础清单和特色清单,分类分步下放权力,为乡镇扩权赋能,构建运转顺畅、高效有序的乡镇机关运行机制;完善执法体系,建立乡镇属地为主、统一指挥派驻机构、统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服务)”;盘活用好镇村公有资产,推动“资产变资本”“资产变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谋划包装一批交通运输、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项目,争取将更多的项目纳入规划盘子,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抓好村集体经济“消薄”攻坚提升行动,发挥中央、省级财政扶持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形成带领群众生产、管理、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

   

议强调,要创新城市基层治理。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向街道赋权扩能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上沟通对接,确保改革方案按时出台,确保县级相关改革方案政策衔接。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针对不同类型社区,积极探索靶向施策、分类推动的有效路径,打造一批示范引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典型社区,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完善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机制,优化社区党组织体系,健全党建引领下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智库机构参与基层治理,拓展社会组织、协会商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治理空间。

   

会议强调,要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构筑路上有“人”、天上有“眼”、网上有“警”、心中有“戒”的群防群治新格局。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排查预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防控协同等机制,切实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会议要求,市委基层治理办要切实发挥统揽作用,提高工作协同性、整体性、实效性;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把本部门工作重点与城乡基层治理面上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承接好、完成好行业系统的治理任务;各县(市、区)、园区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和能效。

 

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出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裴玉松 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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