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在齐抓共管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更多绵阳贡献
2019-12-17绵阳要情



  12月16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河(湖)长制相关工作内容。市委书记刘超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担当担责、履职尽责,把河湖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更多绵阳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元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市政协主席张锦明,市委副书记付康参加学习。


  学习会邀请了省水利厅副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王华作《四川省河长制工作成效与思索》专题辅导报告。会上,王华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从落实河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推行河长制是实现河湖长效治理持续改善水环境的重要抓手、河长履职尽责是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关键因素等方面作了辅导培训,提出了工作建议,对我市更好地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


  刘超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落实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是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推动绵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方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担当担责、履职尽责,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加快问题整改,以“补短板、强弱项”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攻关,重点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基础性工作,强化水环境治理、河湖乱象治理等专项工作,加快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全市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进度。要进一步推进探索创新,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健全跨区域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将河(湖)长制与其他各项环境保护制度有效衔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广基层治理经验,探索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河湖保护的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总河长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学习。(绵阳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李志豪/文 赖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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