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主持召开绵阳市2019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
2019-07-08重磅信息


7月5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刘超主持召开绵阳市2019年第一次总河长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工作责任,在齐抓共管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共同守护好绵阳美丽的河流湖泊,为绵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生态保障,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更多绵阳贡献。

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元方,市委副书记、市副总河长付康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8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和考核情况汇报;审议了《市级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调整方案》《绵阳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市级考核办法(试行)》《绵阳市总河长制运行规则》《2019年绵阳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对做好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刘超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我市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加强河(湖)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河(湖)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让绵州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刘超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标本兼治,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进行问题大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妥善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关系,联动推进治理、管护与建设工作,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制度、运行规则和工作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执法监督,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河湖“清四乱”、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建立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曝光一批破坏河湖资源、污染水质和损害水环境典型案例,在全市上下形成保护河流、爱护生态、人水和谐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督察考核,量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体系“指挥棒”作用,对照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量化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各级河长办统筹部署、目标绩效管理部门全程参与、河长办和联络员单位分工负责的监督考核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市8大主要河流市级河长、总河长办公室组成人员、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以及各县(市、区)、各园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裴玉松/文 赖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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