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罗浮山游览区详细规划公示
2018-08-08公告公示

罗浮山游览区位于安州区,是省级风景名胜区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落实《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及近期发展建设的需要,特启动了《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罗浮山游览区详细规划》的编制,现详细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市规委会审议,现面向社会公示。
   一、规划范围
   罗浮山游览区是《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的三个游览片区之一,位于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东侧,东临桑枣镇、西以规划景区主干道为界,南至秀水镇水井村,北至罗浮山-白水湖风景名胜区边界。规划面积约16.73平方公里。
   二、发展定位
   围绕成熟的罗浮山温泉发展核心,从解决现有温泉酒店转型升级、休闲娱乐配套设施等方面入手,规划以观光体验、休闲养生、运动康养郊野游憩为主的人文自然旅游景区集聚地。
   三、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一心一带七区”的规划布局结构。
   “一核”(罗浮山风景区发展核心):生态观光、文化体验、山地运动、拓展体验为一体的文化体验区;
   “一心”(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结合现状酒店集群打造的集形象展示、游客接待、集散服务、餐饮购物等综合性服务片区;
   “一带”指沿一大渠连接茶坪河生态观光区至药芦洞观光游赏区的景观风情带;
   药芦洞观光游赏区:规划为溶洞探险,户外科考、文化体验,地下溶洞的主要景点观光游赏区;
   太阳庙户外运动区:打造以轻开发为主的运动体验、文化体验、健康运动基地;
   桐子园露营活动区:打造各类特色营地及公共活动空间。主要功能是文化体验、主题住宿、主题休闲的露营活动区;
   扇子坪田园风光区:保持乡村农田的肌理为主,依托乡村村落及田园风光,以农业观光、乡村旅游、田园体验、主题住宿为主的田园风光区;
   桑河路花海风情区:定义为以花海观光、花海种植、山林观光为主的花海风情区;
   茶坪河生态观光区:规划定位为以湿地净化展示、水土涵养、科普教育、健身休闲为主的生态观光区;
   晓坝镇:规划定位为以康养度假为主要功能的场镇。
   四、保护培育规划
   (一)分级保护:分级保护强调保护对象的价值和级别特点,突出其分级作用,规划区保护的分级遵循一级保护区禁止建设、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三级保护区控制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级保护区(2.34平方公里):范围为环山路与浮城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的北部边界围合区域。
   二级保护区(5.11平方公里):包括
   太阳庙户外运动区、药芦洞观光游赏区、桐子园露营活动区、茶坪河两岸部分地块及三铧山部分山体。
   三级保护区(9.3平方公里):确定规划区内除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划为三级保护区。
   (二)分类保护: 依据保护对象的种类及其属性特征,并按土地利用方式来划分出相应的保护区。规划区保护的分类包括史迹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发展控制区、风景游览区、风景恢复区。
   史迹保护区(0.4平方公里):保护范围为飞鸣禅院保护范围以后砌围墙为界。
   自然景观保护区(1.04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三铧山山体部分。
   发展控制区(1.19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晓坝镇镇区。
   风景恢复区(2.64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浮山仙境文化体验区的罗浮山山体及药芦洞观光游赏区的溶洞景观等区域。
   风景游赏区(12.4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除史迹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发展控制区及风景恢复区以外的其他片区。
   五、道路交通规划  
   (一)综合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公路。根规划区主要的对外交通道路有县道X110(秀茶路)、桑河路、省道105(成青线)、秀茶路。
   2.内部道路。规划区内部交通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景区干路、景区支路、游步道五个等级。
   (二)景区出入口
   规划每个片区主要出入口都设置于“一带”即景观风情带上,以利于更好的有限组织。
   (三)停车场
   规划区停车场分为公共停车场及配套停车场。其中公共停车场共设置2个,总面积约为2.94公顷,分别位于浮城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及成青路与秀茶路交叉口西南侧。同时在各片区的出入口均设置配套停车场。
   六、游览设施规划
   为方便游人,发挥设施的集聚效应,将主要旅游服务设施设置在浮城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提供餐饮、住宿、购物、休闲娱乐等服务,其他旅游服务设施分散布局在各个功能区入口处。
   (一)游客服务中心:在罗浮山山体南侧现有酒店集群处规划设置浮城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二)餐饮、住宿设施:在浮城里游客服务中心、浮山仙境文化体验区、太阳庙户外越野运动区、扇子坪田园风光区、药芦洞观光游赏区以及晓坝镇共设置5970个床位的住宿设施;规划浮城里旅游接待服务中新打造以餐饮、购物为一体的特色商业街。  
   (三)小型服务设施:规划在总规确定的类型与容量基础上,根据规划区发展实际,对规划范围的游览设施进行优化细化,除浮城里旅游接待服务中心外,各个片区内设置旅游点和服务部两种级别的旅游基地。
   公示时间:2018年8月8日——2018年9月18日,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城乡规划局。联系人:刘梦,联系电话:0816-6336890,邮箱:mughjbzk@126.com


本文来源: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