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推选市规委会专家、公众代表委员公告
2018-05-22公告公示

为满足我市城乡规划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市、县城镇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绵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市规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推选市规委会专家委员、公众代表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y.gov.cn/、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mygh.gov.cn/、绵阳晚报发布)。
   一、委员的任职资格、权利、义务
   (一)规委会专家委员和公众代表委员的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委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其任职的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守国家机密,爱国奉献,关心城市发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公信力;
   4.具备城市规划建设方面的基本常识和素质,熟悉绵阳市情;
   5.专家委员原则上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专业(规划、建筑、园林景观、市政等)技术职称资格,1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国家注册资质证书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的技术水平;
   6.公众代表委员原则上应当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规划建筑相关知识,热爱绵阳城市建设工作,15年以上工作经验,属绵阳市城区居民,无不良行为记录,在单位或所在地社区具有一定公信力热心公益事业,年龄在40周岁至65周岁之间,具备参与公务的议事能力;
   7. 承认和遵守规委会的各项章程。
   (二)规委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有关会议;
   2.参加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规委会的批评、建议以及对舞弊行为的检举。
   (三)规委会委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委员职责,执行规委会的决议;
   2.以严谨、科学、客观、公正、尽职的态度完成规委会有关审议、咨询任务;
   3.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规委会的声誉;
   4.连续三次缺席规委会的专家(公众代表),取消规委会专家(公众代表)资格。
   二、推选流程
   (一)本公告有效期为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21日,在有效期内,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符合聘任资格条件的专家和个人均可填写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报名表(可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y.gov.cn/、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mygh.gov.cn/下载打印,或在市城乡规划协会办公室领取),由市城乡规划协会报规委会办公室。
   (二)市规委办将材料汇总后提交市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遴选阶段。
   (三)由市规委会组织工作小组对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按照专家类、公众代表类分别进行遴选面试。
   (四)由市规委办将面试结果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推选报名表传至绵阳市城乡规划协会(联系人:刘伟16535238@qq.com )。推选人员应填写《绵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公众代表委员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工作证、职称资格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及本人联系方式等,交由市城乡规划协会报送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
   四、公布
   拟聘任人员确定后,将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绵阳晚报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拟聘任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称及学历。
   五、聘任及聘任期
   市规委会专家委员、公众代表委员采用聘任制,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聘任书,聘任期为3年。
   六、其他事项
   (一)市城乡规划协会办公室电话:0816-2558586。
   (二)本公告在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y.gov.cn/、绵阳市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mygh.gov.cn/、绵阳晚报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求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绵阳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