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的通告
2019-09-12公告公示

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爱国意识,警示民众“勿忘国耻,居安思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和四川省人防办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市政府决定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10:13在绵阳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放。

   

防空警报试鸣放按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发放。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无须惊慌。

 

特此公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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